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397651.12
最高限价(元):9397651.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湾市柳毛湾镇2026年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9397651.1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绿化管网14.747Km、人行道彩砖铺装14031m2、铺设立缘石12.012Km、铺设平缘石0.907Km、新建混凝土地坪24472m2及配套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
总工期:305日历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397651.12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工程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其中部分工程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4%);
(1)投标供应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两家中小企微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微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也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供应商为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