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NW
项目名称:马关县夹寒箐镇中心学校 2025 年一年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单价:校服 145 元/套,。
采购需求:2025 年一年级新生校服采购,春秋装三件套(一件外套,一件 T 恤,一条裤子)约 444 套,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项目需提供校服样品(样品需附带第三方检测或质检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质量要求:校服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等国家标准,且各项检测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三年,一年一签。
供货时间:2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方通知 20 日历天内量体、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马关县夹寒箐镇中心学校;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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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 3 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及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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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生产或供货能力,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投标人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8 点 30 分至 11点 30 分下午 14 点 30 分至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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