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润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居配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北环路南、规划红光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项目居配电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估算价约52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5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项目居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交付、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实施。
(1)设计范围:本项目小区一期与二期工程的供配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受电工程(包括居民供配电及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自管变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专变负荷的低压配电柜(单体内);居配电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公建部分从小区开闭所起至计量箱,计量箱至公建单体内的一级配电箱(不含一级配电箱);从配电室至分支箱至充电桩计量箱至充电桩。需综合考虑原施工总承包单位电气工程设计范围,进行有效无缝衔接设计。
(2)物资采购:本项目一期工程(含二期工程 3#、5#、7#配电室及2#开闭所,满足一期供电需求)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等,并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3)施工范围:一期工程(含二期工程 3#、5#、7#配电室及2#开闭所,满足一期供电需求)的居配电施工
①土建工程部分:地下管网、电缆井、检查井、空调、除湿机、消防、监控及相关配套施工;室内环氧树脂地坪、电缆沟盖板;
②电气工程部分:高低压设备、电力电缆、计量箱等安装至所有电能计量箱及所有单体建筑配电间(含所有产权到户的计量表及安装);
③充电桩:满足供电方案要求(不含地下室电缆桥架);
④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等满足供电公司验收要求。
⑤其他不限于供电方案的工程内容,需综合考虑省市县三级验收标准以及满足小区使用功能。
2.1.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承装、承修资质老证必须同时达到五级(含)以上,新证必须同时达到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资 格 或 具 备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
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3.3.3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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