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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定日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改造提升)已由日农复〔2025]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日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财政投资、市级配套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尼辖乡辖措村渠道3081m,进水闸8座,分水口155座,涵管12座,防洪堤227m,拆除渠道93m,深耕深翻1071亩,客土改良1071亩,竣工标志牌1座;尼辖乡奴措村渠道2949m,进水闸2座,分水口119座,涵管15座,水塘1座,深耕深翻1122亩,竣工标志牌1座;尼辖乡亚白村渠道1583m,进水闸1座,分水口72座,涵管5座,取水口1座,深耕深翻1321亩,竣工标志牌1座;尼辖乡辖龙村渠道1372m,进水闸3座,分水口50座,涵管11座,取水口1座,管道347m,拆除渠道727m,沉砂池1座,渡槽1座,深耕深翻937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九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三标段; 2.4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定日县;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财政投资、自治区财政投资、市级配套投资,已落实; 2.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 11 月 15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22 日0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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