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 委托, 现就 职工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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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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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大型客车 |
20-45座 |
辆 |
3 |
3% |
|
2 |
大型客车 |
45-55座 |
辆 |
4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经2023、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备呼和浩特市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省际)(提供彩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交通部门评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的证书(提供复印件)。
6、具备符合城乡客运运输服务能力等级达1级及以上的证书(提供复印件)。
7、具有铁路企业一年及以上职工通勤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近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