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业主第三方检测(第二次)由我司投资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屏山县。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厂房约18.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停车场8500平方米,停车位300个;新建综合管网约2km,完善园区道路6km,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50个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6000平方米,道路工程长约560米,包括道路、土建、照明、电力通信以及给排水等工程(实际实施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检测范围为准)。
2.3最高限价:19.67万元(含税)。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工期等因素。
2.5招标范围:本次检测内容主要以园区道路为准,具体详见检测清单。本项目所列检测清单数量为图纸估算数量,最终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及省级及以上CMA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并且已取得的检测参数或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全部检测清单内容。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中的以下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四川隆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epc联合体单位)、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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