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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海安监狱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贵州省海安监狱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贵州省海安监狱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州省海安监狱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数量:公斤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海安监狱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中标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按时配送到指定位置,计划每周送一次,具体以后期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范本中格式要求承诺);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范本中格式要求承诺);4、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范本中格式要求承诺);5、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范本中格式要求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执行价格优惠,各投标人须根据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1月2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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