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铁路物流中心报废5台汽车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铁路物流中心报废5台汽车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且在统一注册并通过审核,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按照国务院2019年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或资质备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具备报废车辆装卸运输、拆解、报废、交管部门车辆销户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报价单位需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并出具原件。 .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报名。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因回收商主要责任,造成报废物资回流铁路运输主业物资市场的; 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规定用途的; 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4日18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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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