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2026-2028年度律师事务所备选库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73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入围15家律所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为期3年的法律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2024年年检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还须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扫描件和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执业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公司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和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
3.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应为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合伙人)、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7 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有任何直接或潜在利益冲突等问题,未对招标人及中信集团系统内部企业、机构提起诉讼、仲裁、律师函或有其他纠纷,且不承接办理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8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等事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拟提供或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司法区域,律所或服务团队律师近三年未受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律所或服务团队律师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违纪而被有权机关立案。(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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