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潞邑东一路(运通南街-潞苑南大街)、运通南街(潞邑西路-潞邑东一路)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3〕844号,京发改(审)〔2023〕8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市级财政资金70%,区级财政资金3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潞邑东一路(运通南街-潞苑南大街)道路工程,南起运通南街,北至潞苑南大街。运通南街(潞邑西路-潞邑东一路)道路工程,西起潞邑西路,东至潞邑东一路。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潞邑东一路(运通南街-潞苑南大街)道路工程,全长约0.6公里,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40米。运通南街(潞邑西路-潞邑东一路)道路工程,全长约0.51公里,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35米合同估算价4744.68(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79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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