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大竹县清河镇洪福村、龙洞坝村、农新村、平滩村,石河镇江水村、炉山村、新建村、玉子铺村,杨家镇龙台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总面积约16978.2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型调整、新建渠道、新建囤水田、蓄水池、提灌站、铺设管道、地力培肥等
2.4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_近 3 年无亏损_(限定在3年以内)
3.3业绩要求:近 / 年(一般限定3-5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已完成不少于 / 个(0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注:《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以内。)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级别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名,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7其他主要人员: / 。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本次招标 口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口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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