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超声内镜处理系统+超声电子支气管镜、全自动免疫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仪、呼吸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30
最高限价(万元):338
采购需求:采购超声内镜处理系统+超声电子支气管镜1台;采购全自动免疫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1台、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仪1台;采购呼吸机3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标段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标段3: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1)“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超声内镜处理系统+超声电子支气管镜、全自动免疫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仪、呼吸机采购项目1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超声内镜处理系统+超声电子支气管镜、全自动免疫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仪、呼吸机采购项目2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超声内镜处理系统+超声电子支气管镜、全自动免疫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仪、呼吸机采购项目3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可追溯性的授权证明(本条只针对进口产品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14 06:00至2025-11-2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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