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中服务区水处理设施箱体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了全面提升服务区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出水稳定达标并为中水回用提供可靠水源,需要一家具备设备供货能力,并能辅助调试保障辽中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的供应商。现对辽中服务区水处理设施箱体及配套设备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
本次对辽中服务区水处理设施箱体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完成。
2.6交货地点
辽中服务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1.2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
3.1.2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污水处理设备供货相关业绩
3.1.3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请登录)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相同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与响应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双信封形式的,以第一信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参与第二信封开启,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参与二信封开启)。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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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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