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2025年瓦房店基地室内采暖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询比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大连分公司2025年瓦房店基地室内采暖管网进行改造。
2.2采购范围
改造大连分公司瓦房店基地所有房屋室内安装采暖管道和散热器,新建阀门井,拆除原有地源热泵管道和风机盘管等。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工程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且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包括供暖维修改造工程相关施工内容)。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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