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嶂山村境内
2.项目规模:本项目涵盖了原长山公墓范围,总用地面积为9.74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新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安息堂、改造福音寺;二是新建墓穴区、生态葬区(壁葬、草坪葬、花坛葬)、提升传统墓区、以及配套建设祭祀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等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约5732万元。
3.工期:20日历天。
4.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达到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且不得分包,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前期的勘察、测绘;
(2)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等。
每位投标人可以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测绘资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由两个投标人组成,必须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7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
(1)投标报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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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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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
工程设计费报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4.8 万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做废标处理。 本项目设计费为固定总价,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本项目总费用由勘察、测绘费和工程设计费用组成,投标报价分计算时按投标总价计算,但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列明两部分的具体费用,投标总价=勘察、测绘费+工程设计费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若10家>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小微企业单独参与投标或小微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报价得分。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报价得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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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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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方案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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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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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
项目的理解及现状分析 |
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等。对本项目范围内的现状情况、存在问题等分析是否充分等进行评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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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基础方案预分析;勘探孔平面布置与深度、取土数量及间距、原位测试安排、室内土水试验内容及数量等内容满足审图要求;工期进度、施工方案(含安全文明)应合理可行。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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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结构 |
建筑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城市规划规定及本项目需求等设计规范;总体布局与周边环境、结构的协调及景观整体性的美观程度,交通流线、消防、日照间距等各项规划技术满足相关规定。 各个建筑单体总平面图的空间组合、功能流线、结构体系布局的合理性;各建筑单体的平面设计与建筑单体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功能面积配置满足使用要求;各建筑单体平面人流组织与竖向交通的合理性。建筑立面效果符合区域整体风格及项目自身定位的功能的要求。预埋管线及设备安装,需考虑结构安全要求,建筑用材结合碳排放要求。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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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及道路 |
各功能分区位置布局兼具科学性与合理性,整体协调有序,分区种类无遗漏,各项配套合理有效,面积配置满足使用要求;景观小品及构筑物与建筑设计风格统一,特色突出,功能以人为本,具有可实施性、协调性。 植物景观设计具有系统性与科学性,能从空间营造、季相分析、策略控制进行详细分析,明确设计的内容与重点。 出入口设置及交通组织合理,并满足消防通行需求。内部人行、车行及停车系统规划合理。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及道路结构设置合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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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及电气 |
排水设计具有系统性,考虑山体汇水对本项目的影响,保证墓区建成后的水安全;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和尾水排放设置合理;充分结合地形、道路、空间布局设置管线,减少工程投资。 电气设计具有系统性,道路照明、监控、以及广播系统,需要考虑功能与投资之间的平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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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经济性 |
工程投资合理,在可研范围内并有正确的编制依据,达到相应深度的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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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考察各投标人提供的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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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进度安排合理,满足工期要求。现场调查测量措施,配合业主、造价、招标、图纸审查交底、会审、变更及现场服务承诺详细,可操作性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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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技术标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包含封面及目录页数),每超过1页,扣0.02分。(2) 技术标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根据响应内容和设计图纸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3)技术标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技术部分除有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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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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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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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实力 |
项目机构与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配备满足如下条件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每有一人有一种上述注册证书的得1分,每种证书最多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 (注:同一人不得累计得分,提供相应要求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需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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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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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
设计业绩 |
1、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1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墓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公墓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条满分4分。 (注:a.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b.项目负责人需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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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业绩 |
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勘察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加2分,最高得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勘察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勘察合同为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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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1、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级部门颁发为准)的,得1分;最高得 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级部门颁发为准)的,得1分;最高得1分。 (注: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证书上应明确反映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姓名) |
2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00:00至2025年11月21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12月08日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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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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