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风险基金金额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审计业务收入的10%(2分);2.风险基金金额在年均审计业务收入的5%-10%之间(1分);3.风险基金金额在年均审计业务收入的低于5%或未设立(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报告中针对“业务收入”“风险准备金”证明材料,并按照打分要求计算出占比。删除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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