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水生态治理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水生态治理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水生态治理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4 收藏项目
一、招标基本概况:

1.招标人: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安区官盛湖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3.建设地址:广安市广安区

4.项目概况:设计常水位标高271.7m,设计洪水位272.76m,校核洪水位273.11m,死水位236.5m,泄洪水位272.76m。总面积为160.1万㎡(约2402亩):陆域:92.72万㎡(约1391亩);水域:67.38万㎡(约1011亩)水体治理面积约2.75万㎡。水库汛期水质一般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分为浮岛工程、水生态构建系统、生态围隔三个板块,具体详施工图纸及清单。

施工界面:上述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设计深化、施工、验收等工作,且包含2年运营维护期。

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6.暂定金额:3242999.00元(不含税)

7.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5日-11月19日

8.公告方式: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云采·广安安城平台、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9.报名截止时间:开标前30分钟

1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二、参加招标活动的基本要求

1.一般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注册的试用、合格及以上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2.其他要求:

2.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或以上)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2.4提供一个2020年1月及以后水生态修复同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池塘/鱼塘/湖泊/河涌)合同金额不低于此次招标暂定金额50%的业绩证明(须是2020年1月及以后所签订的合作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