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包钢庆华煤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超低排放项目第一批设备招标采购,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复,批准文号为2502-150823-07-02-966087,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钢庆华厂区内
2.批准文号:2502-150823-07-02-966087
3.工程规模:该项目对筛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进行改造,使包钢庆华公司煤焦储运系统符合超低排放要求。项目完成后,通廊内各落料点,筒仓、煤塔卸料小车,各吊辊间、装车站周围无可见外溢粉尘,浓度≤10mg/Nm3。中本次招标对工艺设备进行招标包含为胶带机密闭罩(B=1400mm),胶带机密闭罩(B=1200mm),胶带机密闭罩(B=1800mm),重锤式单层翻板阀(400mm×600mm)等,不含设备安装,需厂家指导安装调试。
4.标段编号:K1508232025071601002001
5.项目名称:2025年8月包钢庆华煤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超低排放项目第一批设备招标采购
6.招标范围:该项目对筛焦储运系统无组织尘源点进行改造,使包钢庆华公司煤焦储运系统符合超低排放要求。项目完成后,通廊内各落料点,筒仓、煤塔卸料小车,各吊辊间、装车站周围无可见外溢粉尘,浓度≤10mg/Nm3。中本次招标对工艺设备进行招标包含为胶带机密闭罩(B=1400mm),胶带机密闭罩(B=1200mm),胶带机密闭罩(B=1800mm),重锤式单层翻板阀(400mm×600mm)等,不含设备安装,需厂家指导安装调试。
7.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50天供货至包钢庆华厂区内,提供设计文件及返资均为5天向设计院提供
8.计划投资:227.766万元(含税)
三、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中任意一项设备的生产制造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一份胶带机密闭罩的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合同及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月前)。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 09:30时。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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