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福建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东石滞洪区北部,由新港河河道治理段和新建新港河与滞洪区连接段组成,其中新港河治理段自新港河龙江路桥至出海口河道长度1.96km,新建滞洪区连接段自新港河至现状已建高速、高铁滞洪区交叉段长度1.02km。设计红线总面积0.241km2,东石镇区现状人口为10.9万人,本项目拟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相应的防洪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桥梁单跨最大跨度 16 m,桥梁最长长度32 m;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港河:起点为新港河龙江路桥,终点至新港河出海口新港中桥,综合治理河长1.96km,新建堤岸,加固堤防;拆除阻洪现状桥梁并重建交通桥梁2座,拆除阻洪现状桥梁并重建人行桥梁1座,新建巡河步道、新建挡潮闸1座等;②滞洪区连接段:新建堤岸,新建巡河步道,新建亲水步道;③绿化种植工程等。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3201.29万元, 建筑工程费11212.4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家现行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完成本项目前期勘察(岩土、水文地质)、项目前期放样、设计阶段勘察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以及以及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162.35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
2.7 服务期限:8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文件;(2)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3)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后且接到招标人通知5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根据招标人需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等后续服务;(5)建设期约为7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不低于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和 ②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不低于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个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_________。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福建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东石滞洪区北部,由新港河河道治理段和新建新港河与滞洪区连接段组成,其中新港河治理段自新港河龙江路桥至出海口河道长度1.96km,新建滞洪区连接段自新港河至现状已建高速、高铁滞洪区交叉段长度1.02km。设计红线总面积0.241km2,东石镇区现状人口为10.9万人,本项目拟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相应的防洪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桥梁单跨最大跨度 16 m,桥梁最长长度32 m;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港河:起点为新港河龙江路桥,终点至新港河出海口新港中桥,综合治理河长1.96km,新建堤岸,加固堤防;拆除阻洪现状桥梁并重建交通桥梁2座,拆除阻洪现状桥梁并重建人行桥梁1座,新建巡河步道、新建挡潮闸1座等;②滞洪区连接段:新建堤岸,新建巡河步道,新建亲水步道;③绿化种植工程等。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3201.29万元, 建筑工程费11212.4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家现行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完成本项目前期勘察(岩土、水文地质)、项目前期放样、设计阶段勘察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以及以及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162.35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
2.7 服务期限:8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文件;(2)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3)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后且接到招标人通知5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根据招标人需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等后续服务;(5)建设期约为7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不低于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和 ②不低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不低于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个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_________。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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