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外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外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或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3)①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或提供服务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服务商须具备医疗废水处理专项业绩(提供近三年至少1份医院类污水处理运维或类似项目合同),且持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服务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提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案》及近两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亦不允许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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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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