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芳华康养中心”智慧养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1#楼外立面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海门芳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南通市海门区;
2.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148381.9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号楼外立面改造等;
(1)工程类别: 工程施工 ;
(2)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
(3)招标的内容:主要包含1号楼外立面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预算价为: 1148381.91元,招标控制价为:1148381.91元;
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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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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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HFp50194(GK0710) |
施工 |
1148381.9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1、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4.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5其他资格要求 / ;
4.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5.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 20 日 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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