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标包1:SD-WAN 网关设备39台。标包2:网络安全建设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划分2个标包,每标包采购成交人数量为1名。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包,允许供应商中标的标包数量1个。
标包1: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 |
|
SD-WAN网关设备 |
39台 |
标包2:
|
序号 |
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
1 |
控制管理及节点优化 |
3 |
项 |
|
2 |
安全运营平台 |
1 |
项 |
|
3 |
数据库审计 |
20 |
项 |
|
4 |
终端防病毒 |
2000 |
项 |
|
5 |
漏洞扫描 |
5 |
项 |
|
6 |
web应用 |
2 |
项 |
|
7 |
等保三级测评 |
4 |
项 |
|
8 |
专业化现场支撑体系 |
5 |
项 |
注: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发订单为准。
1.4 ★交付期:标包1/2:自采购订单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付并验收。
1.5 ★保修期:标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标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份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标包1:16923.00元/台(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限价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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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项,含税) |
|
1 |
控制管理及节点优化 |
3项 |
5 |
|
2 |
安全运营平台 |
1项 |
28.5 |
|
3 |
数据库审计 |
20项 |
0.5 |
|
4 |
终端防病毒 |
2000项 |
0.01 |
|
5 |
漏洞扫描 |
5项 |
7 |
|
6 |
web应用 |
2项 |
6 |
|
7 |
等保三级测评 |
4项 |
4.875 |
|
8 |
专业化现场支撑体系 |
5项 |
8.084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1/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扫描件。
标包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仅限标包2):
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6 联合体要求:标包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标包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 代理商要求(仅限标包1):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2)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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