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战斗服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2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2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战斗服架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4、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首期预付款到账之日起45日内交付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因交付场地等因素影响,交付时间采购人另有要求的,双方另行商定交付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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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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