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士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士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内枣林路以西、查验路以南区域。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新建一座110kV专变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约6657.56平方米(约1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09.90平方米,其中配电装置楼约3180.40平方米,消防水泵房约202.00平方米,门卫室约27.5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约15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 900.00 平方米。项目变电站内主要配置四台63MVA主变等关键设备,确保供电系统可靠、安全及高效。以上建设内容及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变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和电气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包括基建用电、三通一平完成变电站送电所需必要协调等工作),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
2.6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其中: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且并网成功。
2.7 工期要求:2026年6月10日前完成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达到交付运营条件。
2.8 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
2.9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式送电之日起计算2年。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二级(110kV以下)及以上、承修二级(110kV以下)及以上、承试二级(110kV以下)及以上资质【上述电力设施许可证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标准;如投标人资质证书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年第36号)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则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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