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5.1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12万元
采购需求:
整合盐城市港航相关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统一数据标准体系,实现省市纵向数据贯通和横向跨部门数据融合与共享;构建统一的盐城智慧港航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航道和船闸数据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数字盐城”建设战略,为盐城交通分舱提供数据支撑,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包含软件主体开发期及功能完善期两个时间段。 软件主体开发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开发和部署工作。 功能完善期:软件主体开发期结束,配合发包人开展信息系统等保测评等相关工作,系统等保测评合格,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后进入为期壹年的功能完善期,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需求做迭代开发或修改完善。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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