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陵石化氢气系统优化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关于氢气系统优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陵石化工单﹝202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氢气系统优化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00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金陵分公司氢气系统优化项目一段设计,包括项目详细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优化、编制竣工图;委托开展HAZOP 分析、SIL定级及验证评估;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①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工艺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设计专业(工艺、仪表/自控、结构、电气、概预算)负责人(每个专业各1名)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可兼职其中1名专业负责人(若兼职需提供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业绩参与评审),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请输入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6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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