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理赔合作第三方资源项目物损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SS(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
对客户索赔金额较高,双方无法达成意见的三者财产,利用专业维修机构实物维修,解决分歧,降低赔付;利用第三者的专业优势谈判,降低客户诉求,减少赔款支出。(注:招标人在实际签订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有权从入围合格名录中择优选择,定价系数低且有实力的服务商进行项目合同签订及实施。)
3.1采购预算:320万元/年
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3服务年限: 2年
3.4入围数量:6家
3.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3.7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禁止黑名单供应商: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声明其未被列入相关黑名单,若存在虚假声明,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违约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 年11月17日 00 时 00 分00 秒至2025 年11 月24日00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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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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