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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5728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5728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搜救犬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下午17:00)“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应为供应商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意一项均可:(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任意一项均可:(1)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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