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元)(如有): 3437000;
采购需求: 七星关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长春堡镇三道水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长春堡镇三道水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3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星关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长春堡镇三道水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关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长春堡镇三道水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以来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依法无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税收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注: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7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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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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