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及辖内营业机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及辖内营业机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综合类(包含:蔬菜、水果、调料、米面油,各种肉类、水产品及其他副食品等)采购供应商,保证食堂正常运行。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A标段: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食堂、哈尔滨银行鸡西鸡东支行食堂、哈尔滨银行鸡西恒山支行食堂。B标段:哈尔滨银行鸡西密山支行食堂。C标段:哈尔滨银行鸡西虎林支行食堂。各标段至少3家供应商报名才可以开展采购。
2.4中标人数量:各标段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按总行要求修改通用条款语序为: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可参加。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合法记账凭证(即增值税普通发票)。
(9)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及辖内营业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送货。否则,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较好的专业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及辖内营业机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及辖内营业机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综合类(包含:蔬菜、水果、调料、米面油,各种肉类、水产品及其他副食品等)采购供应商,保证食堂正常运行。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A标段: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食堂、哈尔滨银行鸡西鸡东支行食堂、哈尔滨银行鸡西恒山支行食堂。B标段:哈尔滨银行鸡西密山支行食堂。C标段:哈尔滨银行鸡西虎林支行食堂。各标段至少3家供应商报名才可以开展采购。
2.4中标人数量:各标段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按总行要求修改通用条款语序为: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可参加。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8)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合法记账凭证(即增值税普通发票)。
(9)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鸡西分行及辖内营业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送货。否则,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较好的专业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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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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