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甘孜乡城正斗Ⅰ标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409-510000-04-01-891359】FGQB-17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乡城县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孜乡城正斗Ⅰ标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正斗乡境内,项目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9°16'22.70”,东经99°25′52.70”。项目装机容量4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道路工程、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储能系统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拟新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甘孜南500kV变电站,具体以审定的接入方案为准,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另行核准。
2.3建设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正斗乡北部。
2.4招标范围:本光伏项目装机容量467.5MWp/400MW。含400MW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容量467.5MWp)、主环线道路及光伏区运维检修道路设计;400MW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容量467.5MWp)设备采购(固定支架甲招乙采)、工程建设场地征用、青苗补偿、拆迁、临时堆场、施工场地清理,施工(含主环线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安装、单体及系统调试、质监及启动验收委托、验收、并网启动、转商运前涉网试验、试运行、(实体及档案资料)移交、质保、相关手续办理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自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监造,所有机电设备(含发包人招标采购的设备)的到货验收、仓储,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负责本项目现场施工协调和对外协调;组织或参加发包人招标采购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等;负责本项目手续办理,防雷接地检测、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转商运前所有涉网试验、专项验收、转商运、(实体及档案资料)移交、竣工验收,安全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职业健康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配合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审核、竣工决算,以及为依法、合规建设该项目等建设内容并持续、稳定运行本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等相关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以业主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为准),第一台光伏逆变器并入电网后6个月内完成电站转商运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为:二标段招标,即为:光伏场区EPC招标,本项目共四个标段,一标段为:220kV升压站,三标段为:送出线路招标,四标段为:储能系统,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含成员单位)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2个标段,且拟派的主要人员不能为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③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采购-施工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未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4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个项目4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施工和设计业绩(施工和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但可为不同项目)。
3.1.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提供符合住建部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签字)。
(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班子职务。
(4)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5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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