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淮南分行拟采购1家供应商负责2026年市分行本部及辖内15家营业机构(服务范围包括市分行本部及辖内营业部、洞山支行、陈洞路支行、化三建支行、电厂路支行、泉山支行、八公山支行、陈家岗支行、西区支行、锦城支行、淮舜支行、东城市场南门支行、国庆路支行、山南新区支行、会战路支行共15家营业机构)用餐食材配送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粮油类、干货、调味品、河鲜、冻品、豆制品、禽蛋类、肉类、蔬菜水果类等食材,项目预算140.70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或至框架金额到达之日为止。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所报各类别优惠率(ON)不得超过本项目单项优惠率(ON)最高投标限价1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续签管理:不涉及。
(二)采购流程: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一旦中标/入围,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中标/入围资格3-6个月、取消中标/入围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投标人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自202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具有在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单项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直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中应包含合同标的物名称、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合同/协议正文、合同金额、合同/协议双方印章等信息。如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仍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还须要补充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盖章证明等材料,如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评审所需信息,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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