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一标段年度监测”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一标段年度监测(二次)
2.2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环境监测业务一标段主要包含:氯碱分公司(不含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树脂分公司(不含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电石分公司的年度监测。
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2.3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80万元(含税)。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补充说明:本项目一次招标共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CMA认证证书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的扫描件且检测能力表必须覆盖本次招标要求的全部监测项目的80%及以上。对于投标单位未获批准的检测因子,由投标单位采取分包的方式外委检测。(提供承诺函)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环境检测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部分发票,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未受过生态环境主管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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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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