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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建设部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3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的建设项目日益增加,为缓解指挥部招标工作人员不足局面,充分发挥招标代理公司专业化优势,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现对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管内铁路建设项目理甲供物资供应及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建设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2采购范围:①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的采购代理服务;②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代理服务;③建设项目(含代建类)咨询服务类(除可研批复明确为自行招标的施工监理外)及可研批复明确为委托招标的项目等相关采购代理服务。

2.3服务内容:代理服务公司派人驻点,协助指挥部开展相关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及交易活动。按指挥部要求整理、汇编招标过程资料,及时归档等有关工作。

2.4项目采购最高限价:①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取费依据参照《关于2009年度铁道部管理的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工管物〔2009〕94号),最高服务费率为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服务费率0.32%,驻厂监造服务费0.31%;②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采购代理服务、建设项目(含代建类)咨询服务类(除可研批复明确为自行招标的施工监理外)及可研批复明确为委托招标的项目等相关采购代理服务,取费依据参照《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由招标代理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2.5服务期限:3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月1日。

2.6服务要求:服务活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遵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现行规定。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

3.2谈判响应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含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完备的甲供物资代理服务管理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3.3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须具有已圆满完成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甲供物资采购招标、供应、质量监造以及进场验交、结算、验工计价和概算清理等一体化服务的代理服务业绩;完成过基建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①提供近五年(2020年11月至2025年11月)承担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供应组织等管理业务的代理服务不少于3个业绩的证明资料(其中至少有1个为近3年内新承接项目),且服务合同甲方须由铁路局集团(含铁路局集团或所属建设指挥部、合资公司)、国铁集团管理的铁路公司签定,其中,须包含有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代理服务业绩1个及以上。

②提供近五年(2020年11月至2025年11月)承担过具有铁路工程项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至少1项(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

3.4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5谈判响应人综合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和服务机构设置等要求:

(1)谈判响应人具有从事铁路或类似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供应管理相关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招采人员不少于10人;在本项目成立项目部,且采购代理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可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情况分步进场或调整)。

(2)谈判响应人须熟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铁集团)现行铁路建设管理规范文件明确的制度、办法,有较好的建设工程物资市场信息的调研和组织分析能力、编制铁路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和组织相关评标的专业力量和综合管理经验,且具有承担铁路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能力。3.6配置人员、资历及相关要求:

(1)拟任项目总体负责人(不要求常驻项目现场)不少于10年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物资管理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铁路施工、物资集中采购和物资业务管理相关经验和能力,近五年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2)拟派项目业务负责人不少于5年甲供物资采购、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有作为业务负责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甲供物资采购供应代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3)拟派项目常驻人员不少于3人,应不少于3年以上采购招标工作经验,其中1名具有铁路“四电”专业物资管理能力和经验(可根据工程进度和工作情况分步进场或调整)。

(4)谈判响应人具有服务铁路施工现场的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可配备为现场开展采购供应服务的交通工具,并在建设高峰或审计、检查等特殊时期调配与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员。

3.7设施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接受母子关系的联合体投标,须出具其隶属关系或母子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

3.9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请登录)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6时00分……购买磋商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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