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美丽通道入口节点、圩镇示范主街、圩镇客厅、绿美生态小公园、美丽河道、农房外立面提升样板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七个一”圩镇示范节点打造。具体包括道路等路面改造提升约2.25万㎡,农房外立面整治约5.90万㎡,河道清淤约2.52万m3,广告牌整治200个,“三线”整治1项,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约500㎡,“四小园”矮墙及环境提升约2720m,太阳能路灯建设80盏,入口标识及圩镇客厅改造各1项;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2.工程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
3.招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五华县龙村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4.招标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五华县龙村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室外装饰装修及景观绿化工程(一区)施工专业采购招标。
5.招标范围:主要工程量为瓦屋面:5900m2,铝塑板饰面:2600m2,铝合金窗框线:3150m,外墙真石漆:54280m2,栽植樟树:820株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共1标段,计划选用1家分包单位。
7.主要工作内容:例如:瓦屋面,铝塑板饰面,铝合金窗框线,外墙真石漆,栽植樟树等 8.工期:本工程暂定总工期1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应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2.本次分包采购不接受自然人或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3.本次分包采购优先选用股份公司A级、集团公司B级分包企业以及集团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成员单位。或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和时限: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 11:00时至2025年11月20日11:0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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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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