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杭深线7处通信机房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更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已通过委托单编号:SHTXD-ZBDL-2025-40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技术改造,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温州通信车间(台州南站、台州西站、温岭站、雁荡山站、温州南站、温州南站站房、瓯海站)。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
根据《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GB29837-2013 规定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每五年一次需更新技术改造,为满足规范要求,需对段管内温州通信车间杭深线台州南站、台州西站、温岭站、雁荡山站、温州南站、温州南站站房、瓯海站共计7处气体灭火系统执行更新改造,并根据设计文件出具时间公开招标委外组织实施。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4项目承接形式: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施工准入系统C级及以上单位,且近两年无不良记录;
(2)具备消防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铁路“四电专业”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更新技术改造(含大修)项目或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1月1日(含)之后)。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2)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企业自身审核的财务报告。
证明材料: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1月0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10)投标人2022年11月0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截图证明)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4)因本项目与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合宁线浦口站通信机房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更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TGCHDJL-2025-1545-GK)、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杭深线7处通信机房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更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TGCHDJL-2025-1546-GK)招标人为同一人且同时招标,投标人同时投标上述项目的,若投标人在不同项目评标结果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须选择放弃中标直至剩余一个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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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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