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项目名称 |
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扩建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东营市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招标备案号 |
SJ202511179-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SJ202511179 |
招标类别 |
勘察设计 |
| 项目立项单位 |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立项文号 |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511-370571-89-01-784559 |
| 项目法人单位 |
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 |
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3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 评标细则 |
(请登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项目拟对原有5000吨级航道进行扩建,扩建航道全长35.4km,设计底高程-10.0m,通航宽度120m,航道边坡比1:8。工程建成后,可满足10000吨级设计船型满载乘潮通航要求。建设陆上纳泥区,面积537万平方米,纳泥区围埝采用充填袋结构,填充土均为本次航道扩建疏浚土方。对原5000吨级航道已设的40座灯浮标进行移位调整,同步新增灯浮标17座,并预留备用灯浮标8座。 2.招标范围:依据项目需求提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配合、现场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开展部省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等。含本工程总平面布置、疏浚与吹填工程、导助航设施、通航安全、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卫生、节能、施工条件、工程概预算和经济评价等。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SJ-1,标段号:一标段,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35.4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SJ-1
(一标段) |
项目拟对原有5000吨级航道进行扩建,扩建航道全长35.4km,设计底高程-10.0m,通航宽度120m,航道边坡比1:8。工程建成后,可满足10000吨级设计船型满载乘潮通航要求。建设陆上纳泥区,面积537万平方米,纳泥区围埝采用充填袋结构,填充土均为本次航道扩建疏浚土方。对原5000吨级航道已设的40座灯浮标进行移位调整,同步新增灯浮标17座,并预留备用灯浮标8座。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项目总投资6亿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或1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2.总平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3.航道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4.水工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5.水文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交通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工作经验满5年。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1-14至2025-11-18 |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