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6年及2027年度长江引水水源厂尾泥处置
三、服务期:长江引水水源厂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具备自来水厂尾泥的一般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有或与之合作的专业运输队伍和运输车辆(运输队伍中车辆具有保险公司承保(在有效期内)、各验车手续审查完备且有效(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如是运输合作单位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
8)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2.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注:⑴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递交资格材料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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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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