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职业责任保险项目(二次)
1.2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保人为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要求: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00元人民币;现开展该险种的采购工作。
2.2服务期限
由北京时间2025年11月30日0:00时起至2026年11月29日24:00时止(具体已实际投保为准)。
2.3服务地点
全国。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及附件要求。
2.5最高限价
4万,应答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应具有有效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财务状况:近3年内(2022年-应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采购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需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最终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最终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00—2025年11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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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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