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养老服务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到 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57 | 57 | 其他服务 | 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规范、等级评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否 | 51.6 | 51.6 | 其他服务 | 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补贴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否 | 32 | 32 | 其他服务 | 综合体建设和运营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否 | 30 | 30 | 其他服务 | 养老机构建设评估和运营补贴抽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否 | 29.4 | 29.4 | 其他服务 |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社区型养老综合体、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等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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