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RDL】
项目名称:医保基金智能审核与精细化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中心医院医保基金智能审核与精细化管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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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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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医保基金智能审核与精细化管理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最终验收结束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中心医院医保基金智能审核与精细化管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中心医院医保基金智能审核与精细化管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5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不少于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5月1日至今已缴存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全过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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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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