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红海湾发电公司消防楼改造及煤控楼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汕尾电厂消防楼及煤控楼改造工程项目桩基及基础(如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等,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包含相关设计工作及家具、器件采购安装工作。同时,还包含煤控楼旁两间工程机械库改造为办公室、煤场区域部分地面硬化为停车场两项工作。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即包勘查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相关手续办理、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本项目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或批复时间为准。暂定总工期为120自然日。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之一:
A项: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须委托具有B 项资质单位。
B项:设计单位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委托具有A项资质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类工程(须包含有桩)设计或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起,至2025年11月20日16:30止,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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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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