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2025 年能源审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竞争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2025 年能源审计。
2.2 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8 年 15 号)及《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相关要求,对公司开展能源审计工作,以掌握采购人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对设备进行能效检测评价(全厂拟测试设备数量不低于 20 个),挖掘节能潜力,寻找节能方向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产品耗能成本,提高采购人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效益,并按国家、省、市能源审计相关政策要求验收及出具报告。详见竞争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国家、省、市能源审计相关政策要求验收及出具报告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技术标准及要求,并通过验收及出具能源审计报告。
2.5 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邑村 182 号、七甸片区阳春大道 168 号烟叶醇化仓储中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标段。
2.7 本项目预算计划金额为:人民币 11.25 万元(含增值税)。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 2022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约或产
品质量问题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停止市场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在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由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小组评审)。
3.3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需于 2025 年 11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竞争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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