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93.8】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房屋原有高低配设备更新改造施工(含拆除)、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另外配电室内装修工程,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等。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电。】
★工程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24个月。】
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的承包方式。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3.8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3 参选人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已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和无不良记录承诺;
2.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应答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一人兼任多职的应在应答文件中说明;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6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能够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标的内容、标的金额、签订日期、盖章等信息;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至少1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截图片上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否则该发票及对应合同不予认可;③如合同不只包含同类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同类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0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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