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就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2025年网络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网络安全系统需要采集网络数据,所以为公司上海张江、上海来安路、上海唐镇、重庆IDC、重庆希尔顿、北京、郑州主机托管、郑州应用托管、大连、广州等10个机房共采购10台信创网络数据采集镜像交换机。所有设备需提供3年原厂服务,确保长期可靠运行及技术支持。详细项目需求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和份额,拟选取1家中标人。
供货期:供货时间不晚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注: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注:须提供承诺函。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注: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且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授权函,一个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在中信建投证券或中信建投期货供应商年度评估或日常评估中有不良记录且处于观察期或禁入期的,或其产品、服务在中信建投证券或中信建投期货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所投同品牌TAP交换机)业绩。
注: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起始执行日期页。
(2)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或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清晰而导致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00至2025年11月18日18: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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