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陆1HF井钻前工程项目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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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仁和陆1HF井钻前工程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28.40万元(含税 税率9%);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一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仁和陆1HF井钻井大包合同,该井井场钻前施工由钻井一分公司组织施工(主要包括进场道路改道施工及维护,井场地面建设,油地协调及复垦等工作),由于我公司不具备井场钻前施工的资质和施工能力,需对井场钻前施工项目(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
2.2 标的物:仁和陆1HF井钻前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进场道路改道施工及维护,井场地面建设,油地协调及复垦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巴中市南江县元潭镇彭家缘村4组。
三、资格要求
仁和陆1HF井钻前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年内未被列入西南石油工程公司供应商、承(分)包商黑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且无公司领导干部参与该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没有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投标禁入期,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土建项目的施工业绩证明(业主方证明或合同或结算发票)。
10.投标人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级达到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1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证明。
1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屏。
13.投标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投标人承诺在其工作中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均由投标人负责,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5.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和负全部责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转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8:00:00至2025年11月18日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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