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请登录)
2.项目名称:清河县中心医院专科设备购置项目(血液透析滤过机)二次
3.项目预算金额:12250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225000.00元
4.项目单位:清河县中心医院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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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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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血液透析滤过机 |
122.50 |
5套 |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2)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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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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