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磋商内容: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深化精准康复、提升服务质效” 培训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日期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担保函或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银行代扣、完税凭证、人员明细等,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银行代扣、完税凭证、人员明细等);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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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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