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谈判范围:处理处置(1)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脱水后污泥,污泥产生量约35吨/日,含水率≤65%;(2)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的脱水后污泥,污泥产生量约30吨/日,含水率≤80%;(3)南通市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产生量约10吨/日,含水率≤80%;(4)其余南通市通州区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脱水后污泥,日污泥总产生量约5吨/日,含水率≤80%。益民总量1750吨,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泥总量2250吨。
2、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高新区希望大道666号;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南兴村;南通市通州区各乡镇。
3、处置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122.5 万元(益民公司污泥处置单价:250元/吨;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水厂(站)污泥处置单价:350元/吨)。
三、谈判响应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相应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对污泥来源性质的规定与益民水处理、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产生的污泥性质均相符[注:益民公司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二者占比约为9:1;二分厂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印染废水,二者占比约为9:1;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如明确规定“污泥来源为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则认定为与本项目的污泥性质不相符];
3、谈判响应人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4、具有运输、收集、贮存、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的能力以及对应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从事本项目污泥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及防遗洒等措施;同时负责污泥运输的车辆带有GPS定位功能,招标人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行车轨迹(本项目运输需使用专车,不可使用顺风车,过境车,且不接受船运方式运输);
6、承诺函(格式按谈判文件)
7、一企一档停用账户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四、谈判费用
谈判响应单位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以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 时00分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