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所需的2026-2027年度南丰镇社会工作站(民政服务站)服务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群众专业化能力,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南丰镇社会工作站(民政服务站)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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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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